为了发财,信阳市淮滨县一家手机店的老板杜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,然后将盗取来的手机靓号过户到这些身份证名下。昨日,东方今报记者获悉,杜某和王某因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分别被判刑。
淮滨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,2013年9月至10月,杜某盗取了淮滨县某通信公司员工杨某、王某的工号和密码,在自己经营的手机店里用电脑进入该通信公司的系统,将19个手机“靓号”过户到自己和他人名下。
为将这些手机“靓号”补卡后予以出售获取非法利益,杜某让王某伪造了13张身份证,并以1380元的价格购买。
法院认为,杜某、王某伪造身份证为己谋利,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,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,王某违法所得1380元予以追缴;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年,缓刑两年,13张假身份证予以没收。